商工阶层才是推动社会进步最主要的力量——一个利易主义视角

发布者:金华大帅 2026-7-1 10:11

读历史读久了,会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写历史的人,大多不经商;经商的,大多不写历史。结果几千年的史书里,到处都是帝王将相、思想家、文人墨客,而真正推动社会往前走的人——那些靠交换吃饭的商人和工匠——反而成了背景板。

利易主义有一个核心判断:交换是人类摆脱野蛮状态、进入文明的关键。人类社会的一切进步,都离不开精神与物质财富的交换。但这个判断要成立,还得回答一个问题——交换不会自动发生,它需要通道,需要规则,需要有人去维护。那么,是谁在做这件事?

答案是商工阶层。他们未必是生产者,但他们是生产成果得以实现价值的必要条件。在社会进步的动力链条中,他们扮演的是催化剂。没有催化剂,反应也会发生,但速度会慢上几个量级。

看几个例子就清楚了。

1215年,英格兰的贵族们逼着约翰王签了一份文件,叫《自由大宪章》。后世把它捧成了现代民主的起源,但翻到第三十三条,会发现一个特别不起眼的规定:泰晤士河、美得威河及英格兰全境之堰坝或鱼梁,概应拆除。

拆渔网?这算什么大事?

但在当时,这事一点都不小。泰晤士河是伦敦的生命线,所有货物进出都靠这条河。而河上到处是贵族和修道院设的鱼梁——用木桩和树枝搭起来的V形捕鱼装置。鱼是捕到了,船也堵住了。羊毛运不出去,葡萄酒运不进来。利易主义认为,交换一旦受阻,生产就失去了意义——东西做得再好,运不出去就等于白做。

商人们急得跳脚,但拿那些设鱼梁的领主毫无办法。于是他们找了贵族里跟自己利益一致的人,把“拆渔网”写进了大宪章。起草这份文件的贵族们并不是出于什么抽象的“自由理想”,而是因为他们自己也早已深度卷入贸易网络——羊毛要出口,葡萄酒要进口,河不通,谁都别想过好日子。

拆渔网,就是拆掉阻碍交换的物理壁垒。一个世纪后,伦敦成了北欧最大的贸易中心。不是巧合。从利易主义的视角看,这就是交换通道被打通之后,财富自然生长的典型样本。

如果把大宪章看成商工阶层推动国王立法,那么汉萨同盟就是商工阶层干脆自己立法。

十二世纪中叶到十七世纪,德国北部的商人城市组成了一个商业政治联盟,鼎盛时囊括了上百个城市,从俄罗斯的诺夫哥罗德一直延伸到英国伦敦。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东西?因为商人们受够了路上的盘剥。单是莱茵河上,十二世纪末有19座关卡,到十四世纪末接近50座,有说法称货物经此流通,成本要翻上一倍。国王不管,领主只收钱不修路。

利易主义说,交换越普遍,社会越繁荣。但反过来也一样成立:交换越受阻,社会越停滞。汉萨商人们面对的就是后一种情况——关卡林立,海盗横行,每做一笔生意都像在闯关。

他们的选择只有一个:自己来。

1260年,汉萨同盟的第一个条例就明明白白写着:“每个城市应全力以赴地保卫海洋,反对海盗和其他为非作歹之徒,使海上商人能够自由地进行贸易。”这就是后来通称的《卢卑克法》——一部商人们自己制定的贸易基本法。同盟内部一旦发生纠纷,仲裁依据的就是这部商人法,而非任何一国的王法。

更绝的是他们的操作手法。英国国王缺钱的时候,汉萨商人就是最大的债主。1338年,爱德华三世从汉萨商人手里借了1200英镑,回报是特许出口400袋羊毛;之后几年又陆续借了上万英镑,换来的是一系列贸易特权和关税减免。1474年,英王爱德华四世为报答汉萨同盟在争位战中的财政支持,签署《乌得勒支条约》,直接给予同盟商人不受英国海事法庭管辖的特权。

商人用钱撬动制度,用交换逻辑置换政治逻辑。汉萨同盟本质上构建了一个覆盖北海到波罗的海的统一贸易网络,把原料产区、制造中心和消费市场紧紧地拧在一起,让整个北欧地区形成了深度的商品依赖。利易主义所说的“交换促进生产”,在这里得到了最直观的验证——一条畅通的贸易通道,点燃了整个区域的活力。

同样的逻辑,在中世纪欧洲的“商人法”身上看得更清楚。

十一世纪以后,欧洲各地的法律五花八门,商人们每到一个新地方都要面对完全陌生的规则和偏袒本地人的法庭。今天在这个伯爵的领地上签的合同,明天到了那个公爵的城里根本不认。交易成本高得离谱。

利易主义的核心主张之一是: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支持一切有利于思想和物质产品自由交换的行为。而商人们面对的状况是,连最基本的契约都无法跨地域得到保障——交换的前提本身就出了问题。

商人们的解决办法是:自己建立一套跨国通用的法律,就叫“商人法”。各地商人自发组织法庭,法官从同行中推选,裁决依据的是商业惯例,而不是地方习惯。这套法律的核心特征是快速、公平、跨国统一。它不靠国王的强制力,靠的是声誉约束——一个人如果在某地被判违约,整个欧洲的商人网络都会知道,从此没人跟他做生意。

这不是理论推演,是实实在在运转了几百年的制度,比欧洲各国的主权法律体系成型还早。商人们不需要等统治者施舍,自己就能创造出保障交换的秩序。这正是利易主义所强调的:自由交换本身就有自我维持、自我扩展的能力,而商工阶层是这种能力的人格化载体。

把目光转回中国,宋代是个绕不过去的例子。

宋代是中国历史上商业最繁荣的朝代之一,财政收入是唐朝的五倍、汉朝的十倍。这一点你在任何一本教科书里都能看到。但很少有人追问:为什么偏偏是宋代?

答案就在制度里。宋代颁布的《广州市舶条》,是目前学界公认的世界上最早的成文海贸法。在此之前,海外贸易的管理大多是临时性的、随意性的,到了宋代才真正成文化、制度化。政府还大幅度放宽了对工商业者参加科举的限制,最大限度摈弃了商鞅变法以来形成的抑商贱商传统。

唯思史观把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分成了三个层次:最底下、也最要紧的,是思想、文化和观念;中间一层,是法律、制度和政策;最上面一层,才是科技发明和管理方法。经济繁荣也好,社会进步也好,说到底不过是这三层力量依次释放出来的结果。

宋代的例子正好印证了这个次序。先有了全社会对商业的重视——这个观念的转变是根本——然后才有了《广州市舶条》这样的成文法律;法律立住了,海外贸易才有了规矩可循;规矩清楚了,商人们才敢放心出海;生意越做越大,财政收入的暴增就是自然而然的事了。一个扣一个,缺了哪一环都不行。

而这些制度不是皇帝一拍脑袋想出来的。宋代的官僚体系里有大量出身商贾家庭的人,他们在朝堂上推动的每一项有利于商业的政策,背后都站着一整个阶层的利益诉求。商人们用商业实绩证明了交换的价值,制度就跟着变了。

把这些例子放在一起看,结构惊人地一致:商工阶层感受到交换受阻,他们主动推动制度改变,交换通道畅通,经济繁荣。

大宪章拆渔网,是商人们推动国王立法;汉萨同盟自己立法、自己执法、自己武装护航,是商人们干脆绕过国王;中世纪商人法,是商人们自己建立了一套跨国司法体系;宋代市舶条,是商人们用实绩改变了千年来的抑商传统。

所有这些故事,主角都不是思想家、政治家、科学家——虽然他们都有贡献。但真正让交换从“可能”变成“顺畅”的,是那些在交换一线、最直接感受交换障碍、也最迫切需要用制度清除障碍的人:商人和工匠。

利易主义的一个核心判断是:人类走向近现代文明的历史进程,绝非“资本主义发展”所能简单概括。现代社会强调个体的自由与自主,肯定人们在法治环境下自由追求个体利益过程中产生的自发秩序,鼓励思想文化的交流与产品的交换——这些都可以概括为“利易主义扩张”。而商工阶层,正是这场扩张中最坚定的推动者。

他们未必是生产者,但他们是生产成果得以实现价值的必要条件。在社会进步的动力链条中,他们扮演的是催化剂。历史已经反复证明了这一点。只是写历史的人,大多没注意到。

或者说,注意到了,但没把他们放在主角的位置上。利易主义要做的,就是把这个位置还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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