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大学生被6人群殴、虐待致死!21岁主犯被判30年最高刑期!

发布者:窈窕美男 2026-6-27 10:15

6月 25 日,日本札幌地方法院针对 2024 年北海道江别市恶性集体抢劫伤人致死案,完成陪审员庭审宣判。

主犯21岁女性被告人川村叶音被判处日本有期徒刑最高刑期 30 年;其余两名未成年核心共犯分别获 20 年、9-13 年不定期刑。

这场持续一年多的恶性案件,从案发、抓捕、庭审到最终判决,全程引发日本全社会激烈讨论,国内多家海外法治媒体也同步跟进报道。

案件发生于 2024 年 10 月底,20 岁大学生长谷知哉深夜被六人约至江别市公园,本以为只是普通沟通,却遭遇长达两小时不间断暴力殴打。

六名嫌疑人年龄跨度 16 至 21 岁,包含两名女性、四名男性,其中川村叶音是事件关键推动者之一。

六人轮番对长谷知哉拳打脚踢,殴打次数高达数百次。施暴过程中,他们不断逼迫受害者交出全部财物,反复呵斥 “把所有钱、银行卡全都拿出来”。

长谷知哉被打到浑身遍布淤青,腰椎骨折,同时出现创伤性蛛网膜下出血、硬膜下出血,最终因创伤性休克当场失去生命。

更令人愤慨的是,几名嫌疑人全程用手机拍摄施暴视频,还逼迫受害者低头道歉。

行凶结束后,一行人并未对重伤的受害人施以任何救助,直接将其遗弃在气温极低的公园内。众人拿着受害者信用卡,就近便利店购买香烟、便当,又用储蓄卡 ATM 取现,拿着这笔钱去餐馆吃拉面。

次日清晨,路人发现倒地的长谷知哉并报警,警方迅速锁定全部六名嫌疑人并实施逮捕,六人全部以抢劫致死罪被提起公诉。

案件进入庭审阶段后,事实部分不存在分歧。

川村叶音当庭对全部作案细节、指控罪名全部认罪,全程未否认参与围殴、逼迫劫取财物的行为,双方唯一争夺焦点集中在量刑轻重。

检方在庭审陈述中,明确否定 “受同伴裹挟、被动参与犯罪” 的说辞。检察官提交大量视频、录音佐证:索要财物、逼迫受害者交出银行卡均由川村叶音主动牵头提出,不存在被动从众的情况,案件手段残忍、后果不可逆,没有任何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向法庭请求判处无期徒刑。

而川村叶音的辩护律师持完全相反观点,提出两点辩护意见:第一,本次暴力行为属于临时突发,六人事先没有完整抢劫、伤人计划;第二,被告人年纪尚轻,有悔过认罪表现,希望法庭从轻,仅判处 13 年有期徒刑。

结合全案多名嫌疑人的行为区分,札幌地方法院审判长高杉昌希综合全部证据作出折中判决:案件性质极其恶劣,暴力手段残忍,一条年轻生命逝去,社会危害性极大;但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川村叶音是整场事件的唯一主谋,达不到无期徒刑的量刑标准,因此判处日本有期徒刑法定上限 30 年。

此外,另外两名核心未成年共犯:案发时 18 岁的特定少年获刑 20 年;案发时 16 岁少年判处 9 至 13 年不定期刑。

对于这样的判决,有不少日本网友感到不满,认为 30 年上限量刑依旧偏轻。

“六个人活活打死一个大学生,只是 30 年,等到四五十岁就能出狱,受害者永远停留在 20 岁”“施暴、录像、弃尸、花死者的钱,每一条都残忍,无期才合理”。

日本的司法体系真是烂透了。

为什么只判有期徒刑?

为什么不判无期徒刑?

对女性被告人判得也太轻了,旭川那起案子也是这样。

这样的判决根本让人无法接受。

检察院肯定会提起上诉吧。

无论是这起案件,还是旭川那起案件,人性的残忍与群体心理实在令人恐惧。

像这类犯下极端残忍杀人罪行的凶手,只判处有期徒刑远远不够。如果不在刑罚中加入与加害者施加给受害者同等程度的惩戒,即便让凶手在监狱关上几十年,受害者及其家属也难以得到慰藉;同时,对等惩戒也能对同类犯罪形成更强的震慑效果。

抢劫杀人罪难道不该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吗? 受害者家属肯定无法接受这个判决。 真心希望检方能够提起上诉。

但也有一部分法律从业者网友理性分析:日本无期徒刑实际关押普遍在 20 年以上,30 年有期已经是成年犯人最重处罚,法官需要严格依据证据区分主从,无法仅凭民众情绪判案。

还有网友呼吁完善青少年心理干预,减少多人结伴暴力犯罪。

那么,针对此起恶性案件,大家有什么看法呢?可以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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